企業把賺錢的子公司拿來分拆上市這件事情,其實在台股過去的歷史中早就屢見不鮮,無論上市的地點是在國內或是海外,這類題材大多會被拿來當作利多炒作,媒體強力追捧,投資人也為之雀躍,但回歸事情的本質,子公司分拆上市一定是利多嗎?恐怕未必,很多時候對於母公司原始股東,或者子公司的新股東來說,反而可能是利空或陷阱。

 

分拆上市,顧名思義就是子公司發行新股讓新股東購買,以取得發展所需資金,此時母公司的股權會被稀釋,不再百分之百持股,自然子公司未來的獲利也就不再為母公司所獨享,只能就其持股比率進行分配,因此,對母公司的股東來說,分拆上市是不是利多,必需取決於子公司分拆後的獲利成長幅度,能不能超過母公司的股權被稀釋的幅度。舉例來說,如果原本百分之百持股的子公司每年獲利100元,分拆前這100元完全為母公司獨享,假設分拆上市後,母公司的持股比率變成50%,但子公司的獲利只成長到150元,單看子公司財報,獲利成長了50%,看似表現亮眼,媒體也經常如此包裝,很多人也因此不明究理對其買單,然而這只是個簡單的國小數學,對母公司股東來說,能分到的獲利只剩75(150成以50%),當然不會是利多。

 

很多時候,這也是母公司內部高層為自己謀求好處的一個方式,試想,拿出來分拆的子公司如果是隻金雞母,母公司為何不在自己內部增資就好,而要拿出來和外面的人分薄呢?答案就在於這隻金雞母新發行的股權,很有可能有一大部分是洽特定對象私募,而這個特定對象可能是高層自己在外面成立的私人公司(會透過人頭,不會擺在明面上),也可能是其想維繫關係的對象(常配合往來的投信或外資),透過這個方式,高層可以把金雞母的價值洗進自己的私人口袋或拿來做公關,而為了達成目的,幫忙承銷的券商和造勢的媒體也得給些好處,例如承銷價定的低一點,並讓他們也承購部分股份,在這種情況下,被吃豆腐的自然就是母公司的小股東。

 

當然,分拆上市後,母以子貴的案例不是沒有,如果子公司上市後獲利快速成長(成長幅度大於股權被稀釋的幅度),母公司股東還是有機會雨露均霑,而多數公司高層一般也不會做得太過分,在夾走肉的時候多少也會留些湯,不過,如果進行分拆上市的母公司是一家走下坡或長年虧損的公司時,那可就要特別小心,因為這樣的公司會特別有誘因把母公司的剩餘價值掏出去另起爐灶,比如,某家曾經風光一時,但後來卻連年虧損的某家手機公司,就曾經想把其尚有價值VR部門拿去分拆上市,但因為其董事長在過去既威且盛的時期,已經有過不良紀錄,因此在小股東的憤怒與質疑壓力下方才作罷。

 

那麼下一個問題是,拿出來分拆上市的一定是金雞母嗎?答案也未必,因為「雞屎」一樣可以拿來分拆上市,手法也很簡單,如果這家雞屎般沒有價值的子公司是是母公司的上游,那計畫上市前一兩年母公司就高價跟它拿貨,如果市下游,就低價塞貨給它,透過這種移轉訂價的方式,就可以在這家子公司要上市時,創造出高額獲利的假象,將其包裝成金雞母,最後想當然爾,在這家子公司上市,高層已經撈完一票,母公司也對其降低持股之後,前面說的高價拿貨或低價塞貨自然不可能延續,而這家的子公司的獲利及股價當然也會被打回原形,此時投資這家子公司的新股東也必然深受其害。

 

市場上,會用這種手法圈錢的其實也不在少數,差別只在於手法高不高竿,吃相好看與否罷了,而表現在統計實證上,就是多數的新上市(上櫃)公司,在公開發行後幾年業績都會明顯轉差,股價自然也讓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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