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中國互聯網金融盛行,P2P借貸大行其道的時候,當時金融科技的大餅畫的很大,台灣有不少人也跟著鼓譟,認為應該跟上潮流,甚至有台灣金融業已經跟不上中國的言論出現。如今中國的P2P金融雷爆,平台業者人去樓空,只留下求償無門的借款人四處碰壁。這對於當初大力吹捧中國P2P模式的媒體無疑是大大的打臉。

 

P2P平台業者和一般銀行不同,銀行對存戶的存款必需負絕對的支付責任,不會因為放款端的呆帳而損及存款人的權益,而P2P平台業者,則只扮演搓合借貸雙方的平台角色,倒帳的風險必需由資金提供者自行承擔。當初鼓吹台灣發展P2P金融的人,很明顯對於國內外的金融環境並不瞭解,P2P金融的模式是將存放款之間的利差讓利給借貸雙方,資金需求者可以用較低的利率借到錢,資金提供者可以享有較高的利率,而平台業者只收取較低的手續費,但無需承擔倒帳風險,這樣的模式可以在傳統銀行業的競爭下撕開一條破口,但這必需建立在存放款之間有一定程度的利差才行。

 

而中國P2P金融之所以盛行,是因為中國銀行業的管制程度高,且普及程度和競爭都不足(就像台灣開放民營銀行之前),加上中國直到幾年前都還有放款利率下限和款利率上限的管制,會有這些管制,是因為中國在1990年代出現非常嚴重的金融呆帳,中國政府為了幫助金融業恢復元氣,因此強行訂定了存放款利率的上下限,讓銀行業可以享有很大的存放款利差。當然,銀行得了好處,代價自然就要由存、借款戶承擔,借款人必需支付較高的利率借錢,而存款人收取的利率還不足以打敗通膨,因此,在銀行數不足,市場仍有很大空間,且存借款雙方都有誘因繞開銀行的情況下,P2P金融模式就在中國蓬勃發展。

 

台灣的情況則大不相同,首先,台灣的存放款利差極低,而且是全球數一數二的低,這和銀行業的過度競爭,以及中央銀行為了維持台幣對美元的匯率(阻升台幣,以圖利,喔不對,是增加出口商的競爭力),不斷在公開市場買進出口商拋匯的美元並釋出新台幣有關,低到可憐的存放款利差,連銀行業自己都砍到刀刀見骨了,根本不會有P2P業者可以生存的空間。

 

再者,台灣的金融市場已經過於飽和,最好的證明就是你三不五時會接到銀行打電話來問你有沒有借款需求,P2P業者在過度飽和的市場中根本沒有可以發展的空間,其所能吸收到的很可能只有被銀行拒往的邊際顧客,而這類顧客的違約率往往很高。

 

最後,P2P模式有一個很大的缺陷,就是相對於銀行,P2P的個人資金借出者在各方面的能力都過於薄弱,卻要承擔同等或更大的倒帳風險,例如銀行在承作放款時授信部門會根據授信5P作專業的徵信,並確實和借款人對保,而P2P的資金借出者,卻只有平台業者所提供的簡單資訊可以參考,甚至連借款人長什麼樣子都沒見過,再者,P2P個人資金借出者對於倒帳的承受能力和後續的回收能力與銀行天差地遠,銀行對於壞帳的承受能力遠高於個人,而且銀行有專門的催收部門來回收債權,甚或可以將不良債權轉賣給資產管理公司,以上這些,P2P的個人資金借出者都付之闕如,因此一旦壞帳發生,就很可能陷入求助無門,積蓄付之東流的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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